公司治理
公司治理为企业永续经营中极为重要的一环,宏正近年也一直在公司治理方面持续精进努力,从最基本的法令遵循、财务营运信息自愿揭露、维护各利害关系人权利,到价值与道德层面,宏正均认为这不单是一种普世价值,更是企业文化的一环,是所有宏正人从上到下应恪遵的处事原则;宏正经营者也确信,公司治理的落实,除了对投资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是一种保障,也是信守「诚信务实」企业核心价值的一种体现。
因此,宏正持续以「落实信息揭露」、「强化董事会功能」、「成立功能性委员会」、「成立CSR管理委员会」、「建立企业自律规范」、「健全内部控制系统」等方式,来强化公司治理。
在公司治理架构上,宏正依据中华民国公司法、证券交易法以及其它法令制定相关执行实务,并持续精进,目前我们已推动之公司治理内容包含:
- 中英企业网站设立投资人专区
- 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相关办法
- 设立独立董事并采提名制
- 建立监察人制度
- 成立功能性委员会「薪酬委员会」
- 建立发言人制度
- 设立投资人关系部门处理投资人建议及问题
宏正也严格透过内稽内控机制推行法令遵循事项,以最高标准,要求经营管理团队、海外子公司,乃至所有同仁,经由定期之内控自评与不定期之内控查核,反复检视法令与内控制度之落实程度,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失与异常事项,会立即反应问题,并由相关部门持续检讨、追踪,直到确实纠正、改善,达到符合各项法令与规定为止。稽核部门对各单位之查核报告汇整后,会由稽核主管定期向各监察人报告稽核业务,并列席董事会报告。